软件进口报关流程
软件本身属于一种技术,根据商务部《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》第八条的规定:
第八条 国家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实行网上在线登记管理。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登录商务部政府网站上的“技术进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统”进行合同登记,并持技术进(出)口合同登记申请书、技术进(出)口合同副本(包括中文译本)和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,到商务主管部门履行登记手续。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上述文件起3个工作日内,对合同登记内容进行核对,并向技术进出口经营者颁发《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》或《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》。
当有《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》后即可凭此直接办理付汇手续,而无需以报关单办理付汇手续。但是这里请注意一点,因为是无实体进口,所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合发的公告2013年第40号的规定,还是要为外商的销售行为在境内加征10%的预提所得税。
《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》规定,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、场所,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(股息、红利)、利息、租金、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,或者虽设立机构、场所,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、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,都应当缴纳10%的所得税。这就是预提所得税。